搬家集團耍流氓 11人求處2~6年刑
作者: admin 日期: 2010-03-11 11:52
以男子黃文謀為首的搬家公司,以低於市價行情招攬生意後,即耍流氓手段向顧主強索10倍價格,單是去年下半年,至少有15人因懼暴力而花錢了事。士林地檢署昨天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將黃等11人起訴,求處2到6年不等徒刑。
黃文謀(60歲)等人前年起,在桃園市中正五街共組長虹、全家福、全家發、永春、大興、大財神及大富貴等搬家公司,在台北縣市及桃園縣招攬生意,還打出三噸半的貨車,一車只需1500元的超低價,且不收其他費用。
多名被害人分別請黃文謀為他們搬家,搬到中途或剛抵達新屋時,黃等人趁機撕毀原簽立的契約,重開一張價格高於原價10倍以上的契約,被害人若不服,他們就耍流氓,強索搬家費,還撂話「我們就是流氓啦,就是在搶啊,不然你要怎樣」,有的怕對方報復,寧願花錢了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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